1.施工安全事故報告
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1) 事故單位上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民報民);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h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 主管部門報告
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1) 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2) 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3) 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 記憶技巧:多上報一級
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上述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必要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h。報告事故應包括下列內容:
(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 事故的簡要經過。
(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 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 已經采取的措施。
(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3) 應急措施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施工安全事故調查
1) 分級調查與組織
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
重大事故:省人民政府;較大事故:市人民政府;
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
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提級調查)。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 ,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 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 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 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 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鑒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2) 調查時限和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 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 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3.施工安全事故處理
1) 政府批復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2) 依法處理有關機關應當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處理的情況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機構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1.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對象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范圍: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②土方開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裝工程;⑤腳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專項施工方案內容
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 工程概況。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和特點、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2) 編制依據。包括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
(3) 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4) 施工工藝技術。包括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檢查要求等。
(5)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包括組織保障措施、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
(6) 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包括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
(7) 驗收要求。包括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
(8) 應急處置措施。
(9) 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
3.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查程序
(1) 專項施工方案編制
施工單位應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可由相關專業分包單位組織編制。
(2) 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專家論證會后,應形成論證報告,對專項施工方案提出通過(自行修改完善) 、修改后通過(修改內容須告知專家)或者不通過的(重新組織論證)一致意見。專家對論證報告負責并簽字確認。
(3) 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
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實施。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行分包并由分包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 防高處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臨邊、洞口 坑、溝、槽、操作平臺等部位 攀登、懸空、交叉作業及安全網搭設等項作業易發生人和物的墜落。人的墜落易造成墜落傷害, 物的墜落易造成物體打擊,應針對不同部位和作業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 臨邊作業防墜落措施墜落高度基準面 2m 及以上進行臨邊作業時,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防護欄桿,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
三寶、四口、五臨邊:在建工程的樓面臨邊、屋面臨邊、陽臺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
(2) 洞口作業防墜落措施。
①當豎向洞口短邊邊長小于500mm時,應采取封堵措施;當垂直洞口短邊邊長大于或等于500mm時,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或工具式欄板封閉,設置擋腳板。
②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為25~500mm時,應采用承載力滿足使用要求的蓋板覆蓋,蓋板四周擱置應均衡,且應防止蓋板移位;
③ 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為500~1500mm時,應采用蓋板覆蓋或防護欄桿等措施,并應固定牢固;
④當非豎向洞口短邊邊長大于或等于1500mm時,應在洞口作業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洞口應采用安全平網封閉。
(3) 攀登作業防墜落措施
登高作業應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設施和用具。
①攀登作業設施和用具應牢固可靠;當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時,踏面荷載不應大于1.1k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時,應按實際情況進行專項設計。
②同一梯子上不得兩人同時作業。在通道處使用梯子作業時,應有專人監護或設置圍欄。腳手架操作層上嚴禁架設梯子作業。
③使用單梯時梯面應與水平面成75°夾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間距宜為300mm,不得墊高使用。
④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業時,當攀登高度超過3m時,宜加設護籠;當攀登高度超過8m時,應設置梯間平臺。
(4) 懸空作業防墜落措施懸空作業安全設備、設施本身應滿足安全技術要求,同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網和防護欄等安全設施。
①懸空作業所使用的吊籃、平臺、腳手板及索具等應經技術鑒定或驗證后才可使用;
②搭設腳手架進行操作時,腳手架應牢固,外側應設安全網;
③ 懸空作業(安裝拆除模板、吊裝等) ,施工人員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作業;
④ 懸空作業的立足處的設置應牢固,并應配置登高和防墜落裝置和設施,嚴禁在未固定、無防護設施的構件及管道上進行作業或通行;
⑤懸空作業的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5) 交叉作業
針對不同情形下的交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并保證措施有效:
①交叉作業時,下層作業位置應處于上層作業的墜落半徑之外,高空作業墜落半徑應按規范要求確定。安全防護棚和警戒隔離區范圍的設置應視上層作業高度確定,并應大于墜落半徑。
②交叉作業時,墜落半徑內應設置安全防護棚或安全防護網等安全隔離措施。當尚未設置安全隔離措施時,應設置警戒隔離區,人員嚴禁進入隔離區。
2) 防物體打擊的安全技術措施物體打擊主要是高處墜落物或地面物體墜落至基坑、槽造成的傷害事故,針對性技術措施包括防落物措施、防飛濺物傷人措施和防護措施三方面。
3) 防坍塌傾覆的安全技術措施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 坍塌、邊坡坍塌、基礎樁壁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失穩坍塌及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包括施工圍墻) 倒塌等。傾覆是指物料提升機、塔式起重機、滑模、接料平臺、移動操作臺等機械設備在安拆、使用過程中發生傾覆。
4) 防機械傷害的安全技術措施機械傷害預防(不包含機械本體安全技術可靠性) 鐵律歸納為“十二條”。
“四必有”:有軸必有套、有輪必有罩、有臺必有欄、有洞必有蓋;“四不修”:帶電不修、帶壓不修、高溫過冷不修、無專用工具不修;
“四停用”:無聯鎖防護停用、無接地漏電保護停用、無崗前培訓停用、無安全操作規程停用。
5) 防觸電和火災的安全技術措施
(1) 防觸電技術措施
① 按規范設置配供電系統。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采用TN-S系統,現場用電必須使用便橋標準閘箱,執行“三級控制、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工作接零與保護接地不允許混接?,F場機具設備進場前必須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現場照明要和動力照明分開,現場移動式燈具采用便橋防水燈具,設備外皮做好保護接地,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 生活區民工住宿達不到標準的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在整改過程中必須兩人進行,應關閉上級開關方可作業, 一人操作、 一人監護,現場不得帶電作業并做好記錄等。
② 保護接地。保護接地是為了防止電氣設備絕緣損壞時人體遭受觸電危險,而在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構架等與接地體之間所作的良好的連接。采用保護接地,僅能減輕觸電的危險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證人身安全。
③ 保護接零。為防止人身因電氣設備絕緣損壞而遭受觸電,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 殼與電網的零線相連接,稱為保護接零。
④ 工作接地。將電力系統中某一點直接或經特殊設備與地作金屬連接,稱為工作 接地。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變壓器中性點或中性線接地。N 線必須用銅芯絕緣線。
⑤ 裝設漏電保護器。
(2) 防火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出入口的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數量不宜少于2個。當確有困難只能設置1個出入口時,應在施工現場內設置滿足消防車通行的環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2.安全防護設施、用品技術要求
1) 防護欄桿
(1) 防護欄桿應為兩道橫桿,上桿距地面高度應為1.2m,下桿應在上桿和擋腳板中間設置。
(2) 當防護欄桿高度大于1.2m時,應增設橫桿,橫桿間距不應大于600mm。
(3) 防護欄桿立桿間距不應大于2m。
(4) 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5) 防護欄桿立桿底端應固定牢固
2) 操作平臺
(1) 應通過設計計算,并應編制專項方案,架體構造與材質應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定。
(2) 架體結構應采用鋼管、型鋼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組裝,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及國家現行有關腳手架標準的規定。平臺面鋪設的鋼、木或竹膠合板等材質的腳手板,應符合材質和承載力要求,并應平整滿鋪及可靠固定。
(3) 操作平臺臨邊應設置防護欄桿,單獨設置的操作平臺應設置供人上下、踏步間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4) 應在操作平臺明顯位置設置標明允許負載值的限載牌及限定允許的作業人數,物料應及時轉運,不得超重、超高堆放。
(5) 操作平臺使用中應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檢查,應由專人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 防護棚與警示標志
(1) 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應搭設防護棚。棚寬大于道口,兩端各長出1m,進深尺寸應符合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范圍。
墜落半徑(R) 分別為:
當墜落物高度為2~5m時,R為3m;當墜落物高度為5~15m時,R為4m;當墜落物高度為15~30m時,R為5m;當墜落物高度大于30m時,R為6m。
(2) 內(外) 道路邊線與建筑物(或外腳手架) 邊緣距離分別小于墜落半徑的,應搭設安全通道。
(3) 木工加工場地、鋼筋加工場地等上方有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調桿回轉范圍之內,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4) 安全防護棚應采用雙層保護方式,當采用腳手片時,層間距600mm,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
(5) 各類防護棚應有單獨的支撐體系,固定可靠安全。嚴禁用毛竹搭設,且不得懸挑在外架上。
(6) 非通道口應設置禁行標志,禁止出入。
(7) 配電箱應有單獨的工作防護棚,禁止非操作人員出入。
4) 施工安全網
(1) 施工安全網的選用。
②密目式安全立網的網目密度應為10cm×10cm,面積大于或等于2000目。
③采用平網防護時,嚴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網代替平網使用。
(2) 施工安全網的搭設
①安全網搭設應綁扎牢固、網間嚴密。
②安全網的支撐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密目式安全立網搭設時,每個開眼環扣應穿入系繩,系繩應綁扎在支撐架上,間距不得大于450mm。相鄰密目網間應緊密結合或重疊。
③當立網用于龍門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閉防護時,四周邊繩應與支撐架貼緊,邊繩的斷裂張力不得小于3kN,系繩應綁在支撐架上,間距不得大于750mm。
5) 安全帶
安全帶可分為圍桿作業安全帶、區域限制安全帶和墜落懸掛式安全帶。
性能要求如下:
(1) 帶扣不應松脫,模擬人不應與系帶滑脫或墜落至地面。
(2) 模擬墜落時,連接器不應打開,零部件不應斷裂。
(3) 安全帶沖擊作用力峰值應小于或等于6kN。
(4) 安全帶應標明伸展長度,且伸展長度應小于或等于永久標識中明示的數值。
(5) 模擬人懸吊在空中時,不應出現頭朝下的現象,系帶不應出現明顯不對稱滑移或不對稱變形。
(6) 模擬人懸吊在空中時,其腋下、大腿內側不應有金屬件。
(7) 模擬人懸吊在空中時,不應有任何部件壓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8) 織帶或繩在各調節扣內的最大滑移應小于或等于25mm。安全帶還應滿足附加性能要求,這些性能包括:救援性能、阻燃性能、防靜電性能、耐化學品性能、安全帶金屬零部件耐腐蝕性能等。
6) 安全帽
安全帽是防止沖擊物傷害頭部的防護用品。由帽殼、帽襯、下頰帶和后箍組成。帽殼呈半球形,堅固、光滑并有一定彈性,打擊物的沖擊和穿刺動能主要由帽殼承受。帽殼和帽襯之間留有一定空間,可緩沖、分散瞬時沖擊力,從而避免或減輕對頭部的直接傷害。
安全帽的基本技術性能的要求包括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側向剛性、電絕緣性、阻燃性、耐溫性能等。
(2) 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重點】
①施工項目部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
②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施工員、班組長進行詳細交底,應將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③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
④ 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不是必須】
⑤ 應定期向由兩個以上作業班組和/或多工種進行交叉施工的作業班組進行書面交底;
⑥ 應保存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簽字記錄并歸檔。
(3) 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① 工程項目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概況;
② 施工項目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
③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④ 作業中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⑤ 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的措施;
⑥ 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1.施工成本分析的內容和步驟
1)成本分析的依據
施工成本分析的主要依據是會計核算、業務核算和統計核算所提供的資料。
(1)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主要是價值核算。
(2)由于會計記錄具有連續性、系統性、綜合性等特點,所以它是施工成本分析的重要依據。
2.業務核算(最廣)
(1)業務核算的范圍比會計、統計核算要廣。會計和統計核算一般是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而業務核算不但可以核算已經完成的項目,而且可以對尚未發生或正在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
(2)它的特點是對個別的經濟業務進行單項核算。
(3)業務核算的目的,在于迅速取得資料,以便在經濟活動中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調整。
3.統計核算(所有的統計都是為了發現規律、預測)
(1)統計核算是利用會計核算資料和業務核算資料,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客觀現狀的大量數據,按統計方法加以系統整理,以發現其規律性。
(2)它的計量尺度比會計寬,可以用貨幣計算,也可以用實物或勞動量計量。
(3)它不僅能提供絕對數指標,還能提供相對數和平均數指標,可以計算當前的實際水平,還可以確定變動速度以預測發展的趨勢。
三、成本分析的步驟【重點】
1.選擇成本分析方法;
2. 收集成本信息;
3. 進行成本數據處理;
4. 分析成本形成原因;
5. 確定成本結果。
2. 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
1)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包括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差額計算法、比率法等。
【記憶】成本基本方法 “比因比差”
(1)比較法
①將實際指標與目標指標對比(目標完成)。
②本期實際指標與上期實際指標對比(提高程度)。
③與本行業平均水平、先進水平對比(可以反映本項目的技術和經濟管理水平與行業的平均及先進水平的差距,進而采取措施提高本項目管理水平)。
(2)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又稱連環置換法,可用來分析各種因素對成本的影響程度。在分析時,假定眾多因素中的一個因素發生了變化,而其他因素則不變,然后逐個替換,分別比較其計算結果,以確定各個因素的變化對成本的影響程度。
計算步驟與原則:先實物量,后價值量;先絕對值,后相對值。
因素分析法一般計算過程
(3)差額計算法
差額計算法是因素分析法的一種簡化形式。
差額計算法≈ 按照因素分析法計算
(4)比率法
①相關比率法
兩個性質不同且相關的指標對比,求出比率,如:產值工資率。
②構成比率法
可以考察成本總量的構成情況及各成本項目占總成本的比重,同時也可看出預算成本、實際成本和降低成本的比例關系,從而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
②動態比率法
是將同類指標不同時期的數據對比,求出比率,以分析該項指標的發展方向和發展速度。(通常采用基期指數和環比指數兩種方法)。
2)綜合成本的分析方法
(1)分部分項工程成本分析
① 是施工項目成本分析的基礎。
② 分析對象為已完成分部分項工程。
③ 分析的方法是:進行預算成本、目標成本和實際成本的“三算”對比,分別計算實際偏差和目標偏差。
分析的資料來源是:預算成本來自投標報價;目標成本來自施工預算;實際成本來自施工任務單的實際工程量、 實耗人工和限額領料單的實耗材料。
由于施工項目包括很多分部分項工程,無法也沒有必要對每一個分部分項工程都進行成本分析。特別是一些工程量小、成本費用少的零星工程。但是,對于那些主要分部分項工程必須進行成本分析,而且要做到從開工到竣工進行系統的成本分析。
(2)月(季)度成本分析(是定期的、經常性的中間成本分析)
例如:發現人工費等項目大幅度超支,則對收支配比關系進行研究采取措施。如果是屬于規定的“政策性”虧損,則應從控制支出著手,把超支額度壓縮到最低。
(3)年度成本分析年度成本分析的內容,除了月(季)度成本分析的六個方面以外,重點是針對下一年度的施工進展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以保證施工項目成本目標的實現。
(4)竣工成本的綜合分析
① 竣工成本分析;
②主要資源節超對比分析;
③主要技術節約措施及經濟效果分析。
3)成本項目分析方法
1.施工成本過程控制方法
1) 人工費的控制人工費的控制實行“量價分離”的方法,將作業用工及零星用工按定額工日的一定比例綜合確定用工數量與單價,通過專業作業分包合同進行控制。加強勞動定額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工程耗用人工工日,是控制人工費支出的主要手段。
2) 材料費的控制
材料費控制同樣按照“量價分離”原則,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價格。
(1) 材料用量的控制通過定額控制、指標控制、計量控制、包干控制等手段,具體方法如下。
①定額控制。對于有消耗定額的材料,以消耗定額為依據,實行限額領料制度。
②指標控制。對于沒有消耗定額的材料,根據以往項目的實際耗用情況,結合具體施工項目的內容和要求,制定領用材料指標。
③計量控制。準確做好材料物資的收發計量檢查和投料計量檢查。
④包干控制。對部分小型及零星材料(如鋼釘、鋼絲等)根據工程量計算出所需材料量,將其折算成費用,由作業者包干使用。
(2)材料價格的控制。
材料價格主要由材料采購部門控制(不是項目經理控制)。主要是通過掌握市場信息,應用招標和詢價等方式控制材料、設備的采購價格。
3)施工機具使用費的控制
施工機具使用費主要由臺班數量和臺班單價兩方面決定。
(1)臺班數量(不要停)
① 充分利用現有機械設備,加強內部調配,提高機械設備的利用率。
② 保證施工機械設備的作業時間,安排好生產工序的銜接,盡量避免停工、窩工。
③ 提高機械設備單位時間的生產效率和利用率。
④ 加強設備租賃計劃管理,減少不必要的設備閑置和浪費,充分利用社會閑置機械資源。
(2)臺班單價(不要壞)
① 加強現場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② 加強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③ 加強配件的管理。
④ 降低材料成本。
4)施工分包費用的控制
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分包價格的控制。對分包費用的控制,主要是做好分包工程的詢價、訂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建立穩定的分包關系網絡、加強施工驗收和分包結算等工作。
2. 成本動態監控方法
1)掙值法的三個基本參數
(1)已完工程預算費用(BCWP)
某一時刻已經完成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以批準認可的預算為標準所需要的費用總額。由于發包人正是根據此值為施工承包單位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應費用,也就是施工承包單位獲得(掙得)的金額,故稱為贏得值或掙值。已完工程預算費用(BCWP)=Σ(已完工程量×預算單價)
(2)擬完工程預算費用(BCWS)
是指根據進度計劃,在某一時刻應完成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以預算為標準所需要的費用總額。除非合同有變更,否則,擬完工程預算費用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保持不變。
擬完工程預算費用(BCWS)=Σ(計劃工程量×預算單價)
(3)已完工程實際費用 (ACWP)
是指截至某一時刻,已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實際所花費的費用。
已完工程實際費用(ACWP)=Σ(已完成工程量×實際單價)
2)掙值法的四個評價指標
(1)費用偏差(CV)=已完工作預算費用(BCWP)- 已完工作實際費用(ACWP)
=已完工作 × 預算費用- 已完工作 × 實際費用
=已完工作 ×(預算費用-實際費用)結果:
① CV<0 時,表示超支,實際費用 > 預算費用
② CV>0 時,表示節約,實際費用 < 預算費用
② CV= 0 時,表示按預算支出
(2)進度偏差(SV)=已完工作預算費用(BCWP)- 擬完工作預算費用(BCWS)
=已完工作 × 預算費用 - 計劃工作 × 預算費用
=(已完工作- 計劃工作)× 預算費用(SV<0時,表示延誤,;
SV>0時,表示提前)結果:
① SV<0 時,表示延誤,進度慢
② SV>0 時,表示提前,進度快
③ SV=0 時,表示正常,進度正常
(3)費用績效指數(CPI)
(CPI<1時,表示超支;CPI>1時,表示節約)
(4)進度績效指數(SPI)
(SPI<1時,表示延誤;SPI>1時,表示提前)
費用(進度)偏差反映的是絕對偏差,結果很直觀,有助于成本管理人員了解項目費用出現偏差的絕對數額。只能同一項目比較。
費用(進度)績效指數反映的是相對偏差,它不受項目層次的限制,也不受項目實施時間的限制,因而在同一項目和不同項目比較中均可采用。
3) 施工成本偏差的表達方法
常用的有橫道圖法、表格法和曲線法。
(1)橫道圖法
優點:形象、直觀、準確地表達出費用的絕對偏差,而且直觀地表明偏差的嚴重性。
缺點:但這種方法反映的信息量少,一般在項目的較高管理層應用。
(2)表格法
表格法是指將項目編號、名稱、各費用參數及費用偏差數綜合歸納在一張表格中,直接在表格中進行費用偏差分析。由于各偏差參數都在表中列出,使得費用管理者能夠綜合了解并處理這些數據。
(3)曲線法
4) 施工成本偏差原因分析
最理想的狀態:三條曲線靠得很近、平穩上升,表明施工項目按預定計劃進行。
如果三條曲線離散度不斷增加,則可能出現較大的費用偏差。
5)施工成本糾偏措施
(1)組織措施(含管理措施)
(2)技術措施
(3) 經濟措施
4. 合同措施
1.施工成本計劃的類型(競爭性、指導性、實施性)
1)競爭性成本計劃階段:施工投標及簽訂合同階段的估算成本計劃。
目的:投標中標。依據:招標文件。
性質:估算的戰略成本,總體上較為粗略。
2) 指導性成本計劃階段:選派項目經理階段。
目的:給項目經理定目標、下任務(挖坑)。
依據:合同價。
性質:確定責任成本目標。
2) 實施性成本計劃階段:項目施工準備階段。
目標:落實項目經理責任目標。
依據:項目實施方案。
性質:根據企業施工定額編制的施工成本計劃。
2.施工成本計劃的編制依據和程序
1) 施工成本計劃的編制依據【重點】
① 合同文件;
② 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③ 相關設計文件;
④ 價格信息;
⑤ 相關定額;
⑥ 類似項目成本資料等。
2)施工成本計劃的編制程序【了解】
① 預測項目成本;
② 確定項目總體成本目標;
③ 編制項目總體成本計劃;
④ 項目管理機構與企業職能部門根據其責任成本范圍,分別確定各自成本目標,并編制相應的成本計劃;
⑤ 針對成本計劃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⑥ 由項目管理機構與企業職能部門負責人分別審批相應的成本計劃。
施工成本計劃的編制應以成本預測為基礎,關鍵是確定目標成本。
施工成本計劃的編制需要結合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過程,通過不斷優化施工方案和合理配置生產要素,進行工、料、機消耗分析,并制定一系列節約成本的措施。
施工成本總額應控制在目標成本范圍內,并建立在切實可行的基礎上。施工總成本目標確定后,還需通過編制詳細的實施性成本計劃把目標成本層層分解,落實到施工過程的各個環節。
3. 施工成本計劃編制方法
1)按成本組成編制施工成本計劃的方法
2)按項目結構編制施工成本計劃的方法
在編制成本支出計劃時,要在項目總體層面上考慮總的預備費,也要在主要分項工程中安排適當的不可預見費,避免在具體編制成本計劃時,可能發生個別單位工程或工程量表中某項內容的工程量計算有較大出入,偏離原來計劃成本。
3) 按工程實施階段編制施工成本計劃的方法
按工程實施階段編制施工成本計劃的步驟如下:
(1) 編制工程項目施工進度時標網絡計劃。
(2) 在時標網絡計劃中按時間(月或旬)編制成本支出計劃。
(3) 計算規定時間t計劃累計支出的成本額。
(4) 按各規定時間的Q,值,即可繪制S曲線。
【先進度,后資源;先各點,后累計】
3) 按工程實施階段編制施工成本計劃的方法
通過調整非關鍵路線上的工作開始時間,力爭將實際成本支出控制在計劃范圍內
• 全部工作均按最早開始時間開始和全部工作均按最遲開始時間開始的兩條S曲線所組成的“香蕉圖”內。
• 所有工作均按最早開始時間開始,可盡早獲得工程進度款支付,同時也能提高工程按期竣工的保證率,但同時也會占用施工單位大量資金
1)基坑地基加固的目的
(1)基坑外加固——主要是止水,有時也可減少圍護結構承受的主動土壓力。
(2)基坑內加固——提升土體的強度和土體的側向抗力,減少圍護結構位移,進而保護基坑周邊建筑物及地下管線;防止坑底土體隆起破壞;防止坑底土體滲流破壞;彌補圍護墻體插入深度不足等
3)常用方法與技術要點
(1)注漿法
②注漿材料有很多,其中,水泥漿是以水泥為主的漿液,適用于巖土加固,是常用的漿液。
②注漿材料有很多,其中,水泥漿是以水泥為主的漿液,適用于巖土加固,是常用的漿液。
滲透注漿指漿液以滲透滲入方式,滲入土體孔隙的注漿方式。
劈裂注漿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一種注漿方法,是在鉆孔內施加液體壓力于土體,當液體壓力超過劈裂壓力時土體產生水力劈裂,也就是土體突然出現裂縫,吃漿量突然增加,劈裂注漿在注漿孔附近形成網狀漿脈,通過漿脈擠壓土體和漿脈的骨架作用加固土體。
壓密注漿指用很稠的漿液灌入事先在地基土內鉆進的孔中并擠向土體,在注漿處形成漿泡,漿液的擴散靠對周圍土體的壓縮。
電動化學注漿:在雙液注漿的基礎上通直流電,孔隙水由陽極流向陰極,漿液隨之填充孔隙,電滲作用擴大溶液分布半徑,同時加速漿液固化。
(2)水泥土攪拌法:
①水泥土攪拌法是利用水泥作為固化劑通過特制的攪拌機械,就地將軟土和固化劑(漿液或粉體)強制攪拌,使軟土硬結成具有整體性、水穩性和一定強度的水泥加固土,從而提升地基土強度和增大變形模量。
根據固化劑摻入狀態的不同,它可分為漿液攪拌與粉體噴射攪拌兩種。前者是用漿液和地基土攪拌,后者是用粉體和地基土攪拌??刹捎脝屋S、雙軸、三軸及多軸攪拌機或連續成槽攪拌機
(3)高壓噴射注漿法:
利用鉆機把帶有噴嘴的注漿管鉆進至土層的預定位置后,以高壓設備使漿液或水成為20-40MPa的高壓射流從噴嘴中噴射出,沖擊破壞土體,同時鉆桿以一定的速度逐漸向上提升,將漿液與土粒強制攪拌混合,漿液凝固后,在土中形成一個固結體。
防火分區的防火分隔措施
一、建筑外墻防火分隔措施
(1)建筑外墻上、下層開口之間應采取防止火災沿外墻開口蔓延至建筑其他樓層內的措施。在建筑外墻上水平感怪向相鄰開口之間用于防止火災蔓延的墻體、隔板或防火挑檐等實體分隔結構,其耐火性能均不應低于該建筑外墻的耐火性能要求。
(2)住宅建筑外墻上相鄰套房開口之間的水平距離或防火措施應滿足防止火災通過相鄰開口蔓延的要求。住宅分戶墻、住宅單元之間的墻體、防火隔墻與建筑外墻、樓板、屋頂相交處,應采取防止火災蔓延至另一側的防火封堵措施。
(3)建筑幕墻應在每層樓板外沿處采取防止火災通過幕墻空腔等構造整向蔓延的措施。
一、系統工作原理
(一)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內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與惰性氣體滅火系統
當防護區發生火災時,產生煙霧、高溫和光輻射使感煙、感溫、感光等探測器探測到火災信號,探測器將火災信號轉變為電信號傳送到報警滅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動發出聲光報警并經邏輯判斷后啟動聯動裝置,經過一段時間延時,發出系統啟動信號,啟動驅動氣體瓶組上的容器閥釋放驅動氣體,打開通向發生火災的防護區的選擇閥,同時打開滅火劑瓶組的容器閥,各瓶組的滅火劑經連接管匯集到集流管,通過選擇閥到達安裝在防護區內的噴頭進行噴放滅火,同時安裝在管道上的信號反饋裝置動作,將信號傳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啟動防護區外的釋放警示燈和警鈴。
(二)外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控制器發出系統啟動信號,啟動驅動氣體瓶組上的容器閥釋放驅動氣體,打開通向發生火災的防護區的選擇閥,同時打開加壓單元氣體瓶組的容器閥,加壓氣體經減壓進入滅火劑瓶組,加壓后的滅火劑經連接管匯集到集流管,通過選擇閥到達安裝在防護區內的噴頭進行噴放滅火。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經營、服務人員
(1)確保自身的經營活動不更改或占用經營場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線,不妨礙疏散設施及其他消防設施的使用。
(2)主動接受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熟悉本工作場所消防設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參加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3) 清楚了解本單位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崗后及下班前應當檢查本崗位工作設施、設備、場地、電源插座、電氣設備的使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報告。等,
(5)監督顧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煙、使用大功率電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為。
(四)保安人員
(1) 按照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告。
(2)發現火災及時報火警,并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協助開展滅火救援。
(3)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建筑面積大于 50 萬m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應當設置單位專職消防隊。未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應當組建志愿消防隊,并以"3 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托志愿消防隊來組建微型消防站。
(一)微型消防站的主要職責
微型消防站主要負責大型商業綜合體火災第一時間的處置。具體來說,當接到火警信息后,微型消防站隊員應當按照"3 分鐘到場"要求趕赴現場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同時負責聯絡當地消防救援隊,通報火災和處置情況,做好到場接應,并協助開展滅火救援。
(二)微型消防站的建設要求
微型消防站依托志愿消防隊建立,志愿消防隊員的數量一般不應少于商業綜合體從業人員數量的30%。
(1)設置部位。微型消防站宜設置在建筑內便于操作消防車和便于隊員出入部位的專用房間內,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為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筑整體服務的微型消防站用房應當設置在建筑的首層或地下一層,為特定功能場所服務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其服務場所位置進行設置。
(2)設置數量。大型商業綜合體的建筑面積>20 萬時,應當至少設置 2個微型消防站。設置多個微型消防站時,應當根據大型商業綜合體的建筑特點和便于快速滅火救援的原則分散布置,并從各微型消防站站長中確定一名總站長,負責總體協調指揮。
(3)人員及器材配置。微型消防站每班(組)滅火處置人員不應少于 6 人,且不得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兼任。
微型消防站應當具備與其配置人員和器材相匹配的訓練、備勤和器材儲存用房及消防車專用車位,并應根據本場所火災危險性特點,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通信、個人防護等消防(車輛)器材裝備,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器材裝備,合理設置消防(車輛) 器材裝備存放點。
(三)微型消防站的管理要求
(1)微型消防站由大型商業綜合體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和委托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并宜與周邊其他單位微型消防站建立聯動聯防機制。
(2)微型消防站應當制定并落實崗位培訓 、隊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動、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確保值守人員 24h 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出動準備。
(3)微型消防站應當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微型消防站隊員每月技能訓練不少于半天,每年輪訓不少于4 天,崗位練兵累計不少于 7 天。
一、安全疏散管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
2、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3、避難逃生及其他管理
(二)滅火和應急救援設施管理
(一)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1.用火、動火安全管理
(1)嚴禁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
(2)動火作業現場應當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作業后應當到現場復查,確保無遺留火種。
(3) 需要動火作業的區域,應當采用不燃材料與使用、營業區域進行分隔。
(4)建筑內嚴禁吸煙、燒香、使用明火照明,演出、放映場所不得使用明火進行表演或燃放焰火。
2.用電防火安全管理
(1)各種燈具距離窗簾、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應小于 0.5m。
(2)電氣線路故障,應當及時停用檢查維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使用。
(3) 每日營業結束時,應當切斷營業場所內的非必要電源。
(4)在電氣設備的維修、調試過程中,電工應持證上崗,并應熟練掌握確保消防電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斷非消防電源的技能。
(二)裝修施工管理
對于已投入使用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由于業務發展需要或內部商戶經營主體變更等原因,會存在整體、局部的改造、擴建、裝修等施工作業。對于內部裝修施工,應保持原有的建筑消防設計,不能擅自改變防火分隔和消防設施、降低建筑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改變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或減少疏散出口的數量和寬度。
在施工現場,應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展行監督責任。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應依法取得相關施工許可,預先向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辦理相關審批施工手續,并落實下列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施工現場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明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3) 施工人員應接受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演練。
(4)在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標志,配備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標明配置情況,施工部位與其他部位之間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證施工部位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施工過程中應及時清理施工垃圾,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5)局部施工部位確需暫?;蛘咂帘问褂镁植肯涝O施的,不得影響整體消防設施的使用,同時采取人員監護或視頻監控等防護措施加強防范,消防控制室或安防監控室內應能夠顯示視頻監控畫面。
(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
1.餐飲場所
(1) 餐飲場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樓層或同一樓層的集中區域。
(2)餐飲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及甲、乙類液體燃料。
(3)餐飲場所使用天然氣作燃料時,應當采用管道供氣。設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積大于 150 或座位數大于 75 座的餐飲場所不得使用燃氣。
(4)不得在餐飲場所的用餐區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開放式食品加工區應當采用電加熱設施
(5) 廚房區域應當靠外墻布置,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墻與其他部位分隔。
(6)廚房內應當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當設置能夠聯動切斷燃氣輸送管道的自動滅火裝置,并能夠將報警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7)爐灶、煙道等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當采取隔熱或散熱等防火措施。
(8)廚房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管路敷設、維護保養和檢測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管理規定,廚房的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9) 餐飲場所營業結束時,應當關閉燃氣設備的供氣閥門。
2.其他重點部位
(1)倉儲場所不得采用金屬夾芯板搭建,內部不得設置員工宿舍。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核對物品種類和性質: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并符合頂距、燈距、墻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
(2展廳內布展時用于搭建和裝修展臺的材料均應采用不燃和難燃材料,確需使用的少量可燃材料,應當進行阻燃處理。
(3)配電室內建筑消防設施設備的配電柜、配電箱應當有區別于其他配電裝置的明顯標識,配申室工作人員應當能正確區分消防配電和其他民用配電線路,確?;馂那闆r下消防配電線路正常供電。
(4)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制冷機房、空調機房、油浸變壓器室的防火分隔不得被破壞,其內部設置的防爆型燈具、火災報警裝置、事故排風機、通風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等應保持完好有效。
(5)柴油發電機房內的柴油發電機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每月至少啟動試驗一次,確保應急情況下正常使用。
(1)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點。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1)特殊需求合同。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任務的,有關民事主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發出要約義務的當事人,應當及時發出合理的要約。負有作出承諾義務的當事人,不得拒絕對方合理的訂立合同要求。
(2)預約合同。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特殊規則
1、違約責任主要特點:
(1)違約責任以有效合同為前提。
(2)違約責任以違反合同義務為要件。
(3)違約責任可由當事人在法定范圍內約定。
(4)違約責任是一種民事賠償責任。通常以補償守約方的損失為標準,貫徹損益相當的原則。
2、違約責任的承擔
(1)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2)違約責任的承擔
1)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經營者的價格行為
經營者享有如下權利:(1)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2)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3)制訂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4)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
化學品灼傷(三酸兩堿—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和碳酸鈉)
腐蝕性物品接觸人的皮膚、眼睛、肺部、食道等,會引起表皮組織細胞發生破壞作用而造成灼傷,而且被腐蝕性物品灼傷的傷口不易愈合。內部器官被灼傷,嚴重的引起炎癥甚至導致死亡。特別是接觸氫氟酸時,能發生劇痛,組織壞死,如不及時治療,會導致嚴重后果。
化學品灼傷(三酸兩堿—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和碳酸鈉)
腐蝕性物品接觸人的皮膚、眼睛、肺部、食道等,會引起表皮組織細胞發生破壞作用而造成灼傷,而且被腐蝕性物品灼傷的傷口不易愈合。內部器官被灼傷,嚴重的引起炎癥甚至導致死亡。特別是接觸氫氟酸時,能發生劇痛,組織壞死,如不及時治療,會導致嚴重后果。
(一)泄漏處理
(1)泄露源控制。利用截止閥切斷泄漏源,在線堵漏減少泄漏量或利用備用泄料裝置使其安全釋放。
(2)泄漏物處理?,F場泄漏物要及時地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
(二)火災控制
(1)撲救氣體類火災時,切忌盲目撲滅火焰,在沒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況下,必須保持穩定燃燒。否則,大量可燃氣體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遇點火源、就會發生爆炸,造成嚴重后果。
(2)撲救爆炸物品火災時,切忌用沙土蓋壓,以免增強爆炸物品的爆炸威力;另外撲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災時,水流應采用吊射,避免強力水流直接沖擊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3)撲救遇濕易燃物品火災時,絕對禁止用水、泡沫、酸堿等濕性滅火劑撲救,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鹵代烷撲救,但鉀、鈉、鋁、鎂等物品用二氧化碳、鹵代烷無效。固體遇溫易燃物品應使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等覆蓋。對鎂粉、鋁粉等,切忌噴射有壓力的滅火劑,防止將粉塵吹起,引起粉塵爆炸。
(4)撲救易燃液體火災時,比水輕又不溶于水的液體用直流水、霧狀水滅火往往無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輕泡沫撲救;水溶性液體用抗溶性泡沫撲救。
(5)撲救毒害和腐蝕品的火災時,應盡量使用低壓水流或霧狀水,避免腐蝕品、毒害品濺出;遇酸類或堿類腐蝕品最好調制相應的中和劑稀釋中和。
(6)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火災一般可用水和泡沫撲救,只要控制住燃燒范圍,逐步撲滅即可。但有少數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的撲救方法比較特殊。在撲救過程中應不時向燃燒區域上空及周圍噴射霧狀水,并消除周圍一切點火源。
物的因素
2.1 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缺陷
(2) 防護缺陷
(3) 電危害
(4) 噪聲
[例如]機械性噪聲;電磁性噪聲;流體動力性噪聲;其他噪聲
(5)振動危害
[例如]機械性振動;電磁性振動: 流體動力性振動:其他振動危害
(6)電離輻射
[例如]X 射線;v射線;a粒子;B粒子:中子:質子;高能電子束等
(7)非電離輻射
[例如]紫外輻射;激光輻射,微波輻射,超高頻輻射,高頻電磁場,工頻電場,其他非電離輻射
(8)運動物危害
[例如]拋射物,飛濺物,墜落物,反彈物、土、巖滑動,料堆() 滑動,氣流卷動,撞擊,其他運動物危害
(9) 明火
(10) 高溫物質
[例如]高溫氣體;高溫液體;高溫固體;其他高溫物質
(11)低溫物質
[例如]低溫氣體;低溫液體;低溫固體;其他低溫物質
(12) 信號缺陷
[例如]無信號設施;信號選用不當;信號位置不當;信號不清,信號顯示不準;其他信號缺陷
(13)標志標識缺陷[例如]無標志標識;標志標識不清晰,標志標識不規范,標志標識選用不當,標志標識位置缺陷,標志標識設置順序不規范:其他標志標識缺陷
(14) 有害光照
信息系統缺陷(15)
[例如]數據傳輸缺陷,自供電裝置電池壽命過短,防爆等級缺陷,等級保護缺陷,通信中斷或延遲,數據采集缺陷:網絡環境
(16)其他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一、演練計劃
1.需求分析
全面分析和評估應急預案、應急職責、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指揮調度程序、應急技能和應急裝備、物資的實際情況,提出需通過應急演練解決的內容,有針
對性地確定應急演練目標,提出應急演練的初步內容和主要科目。
2. 明確任務
確定應急演練的事故情景類型、等級、發生地域、演練方式、參演單位、應急演練各階段主要任務、應急演練實施的擬定日期。
3. 制訂計劃
根據需求分析及任務安排,組織人員編制演練計劃文本。
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內容特點
建設工程項目所需材料設備的采購,按標的物的特點可以分為買賣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兩大類。采購大宗建筑材料或通用型批量生產的中小型設備屬于買賣合同。而訂購非批量生產的大型復雜機組設備、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標準部件則屬于加工承攬合同。
常用的監理投標策略
1.以信譽和口碑取勝;
2.以縮短工期等承諾取勝;
3.以附加服務取勝;
4.適應長遠發展的策略。
• 補償費+一定數額的補貼
• 單位時間的補償費用一般以咨詢企業職員的基本工資為基礎,再加上一定的管理費和利潤
• 咨詢人員的差旅費、工作函電費、資料費,以及試驗和檢驗費、交通和住宿費等均由業主另行支付
• 主要適用于臨時性、短期咨詢業務活動,或者不宜按建設投資百分比等方法計算咨詢費的情形
• 建設投資的一定百分比來計算
• 工程規模越大,建設投資越多,計算咨詢費的百分比越小
(一)按費率計費
這種方法是按照工程規模大小和所委托的咨詢工作繁簡,以建設投資的一定百分比來計算。一般情況下,工程規模越大,建設投資越多,計算咨詢費的百分比越小。這種方法比較簡便、科學,頗受業主和咨詢單位歡迎,也是行業中工程咨詢釆用的計費方式之一。
(二)按人工時計費
這種方法是根據合同項目執行時間(時間單位可以是小時,也可以是工作日或月),以補償費加一定數額的補貼來計算咨詢費總額。單位時間的補償費用一般以咨詢企業職員的基本工資為基礎,再加上一定的管理費和利潤(稅前利潤)。采用這種方法時,咨詢人員的差旅費、工作函電費、資料費,以及試驗和檢驗費、交通和住宿費等均由業主另行支付。
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臨時性、短期咨詢業務活動,或者不宜按建設投資百分比等方法計算咨詢費的情形。
(三)按服務內容計費
這種方法是指在明確咨詢工作內容的基礎上,業主與工程咨詢公司協商一致確定的固定咨詢費,或工程咨詢公司在投標時以固定價形式進行報價而形成的咨詢合同價格。當實際咨詢工作量有所增減時,一般也不調整咨詢費。
• 當實際咨詢工作量有所增減時,一般也不調整咨詢費。 • 國內工程監理費用一般參考國家以往收費標準或以人工成本加酬金等方式計取。 |
合規文化建設是合規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同時也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一部分?;鸸芾砣思訌姾弦幬幕ㄔO,還應再以下四個方面努力:
(1)基金管理人管理層對合規文化建設工作足夠重視。
(2)加強合規管理部門與業務部、監察稽核部等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和良好的互動性,實現資源共享。
(3)有效落實合規考核機制。
(4)積極推行全員合規理念,加強合規文化思想教育。
(1)內部控制制度的含義
內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為了保護其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要求,提高經營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風險等目的,而在公司內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制度和方法。
(2)內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原則
①合法、合規性原則
②全面性原則
③審慎性原則
④適時性原則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適當的會計控制措施,以確保會計核算系統的正常運轉:
(1)應當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確保正確記載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
(2)應當建立賬務組織和賬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賬簿,有效控制會計記賬程序。
(3)應當建立復核制度,通過會計復核和業務復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4)應當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的價值。
(5)應當規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及時準確地完成基金清算,確?;鹳Y產的安全。
(6)應當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
(7)應制定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應妥善保管密押、業務用章、支票等重要憑據和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泄密。嚴格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稅制度和財經紀律。
(1)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應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2)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3)基金管理人應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 、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行為 |
通過非法手段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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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 |
有期徒刑或拘役 |
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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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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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年 |
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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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責任人同上處罰 |
√ |
(1)行為人以自己名義開戶并使用的實名賬戶;
(2)行為人向賬戶轉入或者從賬戶轉出資金,并承擔實際損益的他人賬戶;
(3)行為人通過第(1)項、第(2)項以外的方式管理、支配或者使用的他人賬戶;
(4)行為人通過投資關系、協議等方式對賬戶內資產行使交易決策權的他人賬戶;
(5)其他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具有交易決策權的賬戶。
人民法院保全與會員資格相應的會員資格費或者交易席位,應當依法裁定不得轉讓該會員資格,但不得停止該會員交易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有權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轉讓該交易席位。
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或者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有證據證明該保證金賬戶中有超出期貨公司、客戶權益資金的部分,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不能提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該賬戶中屬于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
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專用結算賬戶中未被期貨合約占用的用于擔保期貨合約履行的最低限額的結算準備金;期貨公司已經結清所有持倉并清償客戶資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對結算準備金依法予以凍結、劃撥。
期貨公司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先行凍結、查封、執行期貨公司的其他財產。
客戶、自營會員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保證金、持倉依法采取保全和執行措施。
期貨交易所為債務人,債權人請求凍結、劃撥以下賬戶中資金或者有價證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期貨交易所會員在期貨交易所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2) 期貨交易所會員向期貨交易所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
期貨公司為債務人,債權人請求凍結、劃撥以下賬戶中資金或者有價證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2) 客戶向期貨公司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
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的結算會員為債務人債權人請求凍結、劃撥結算會員以下資金或者有價證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非結算會員在結算會員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2) 非結算會員向結算會員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
有證據證明保證金賬戶中有超過上述規定的資金或者有價證券部分權益的,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或者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不能提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超出部分的資金或者有價證券。
有證據證明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自有資金與保證金發生混同,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或者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不能提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相關賬戶內的資金或者有價證券。
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其結算會員為債務人,債權人請求凍結、劃撥期貨交易所向其結算會員依法收取的結算擔保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證據證明結算會員在結算擔保金專用賬戶中有超過交易所要求的結算擔保金數額部分的,結算會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不能提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超出部分的資金。
(三)舉證責任
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的交易指令是否入市交易承擔舉證責任。
確認期貨公司是否將客戶下達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應當以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記錄、期貨公司通知的交易結算結果與客戶交易指令記錄中的品種、買賣方向是否一致,價格、交易時間是否相符為標準,指令交易數量可以作為參考。但客戶有相反證據證明其交易指令未入市交易的除外。
期貨交易所通知期貨公司追加保證金,期貨公司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交易所承擔舉證責任。
期貨公司向客戶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客戶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公司承擔舉證責任。
(二)承擔責任的主體
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在本公司經營范圍內從事期貨交易行為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其所在的期貨公司承擔。
期貨公司授權非本公司人員以本公司的名義從事期貨交易行為的,期貨公司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非期貨公司人員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交易行為,具備《民法典》規定的表見代理條件的,期貨公司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一)管轄
人民法院一般根據以下規定確定期貨糾紛案件的管轄:
(1)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在期貨公司的分公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進行期貨交易的,該分支機構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
因實物交割發生糾紛的,期貨交易所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
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依當事人選擇的訴由確定管轄。當事人既以違約又以侵權起訴的,以當事人起訴狀中在先的訴訟請求確定管轄。
期貨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確定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期貨糾紛案件。
以期貨交易所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因期貨交易所履行職責引起的商事案件,由期貨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期貨交易所履行職責引起的商事案件是指:
1.期貨交易所會員及其相關人員、保證金存管銀行及其相關人員、客戶、其他期貨市場參與者,以期貨交易所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當,造成其損害為由提起的商事訴訟案件;
2.期貨交易所會員及其相關人員、保證金存管銀行及其相關人員、客戶、其他期貨市場參與者,以期貨交易所違反其章程、交易規則、實施細則的規定以及業務協議的約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當,造成其損害為由提起的商事訴訟案件;
3.期貨交易所因履行職責引起的其他商事訴訟案件。
我國證券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建立與發展(★★)
(1)第一階段(20世紀90年代初期行業興起到2004年)
①這段時期,證券公司以經紀業務為主,二級市場的股票投資和投資銀行的IPO承銷業務逐步擴大。證券經紀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客戶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②投行業務以承攬為主。
③股票自營業務幾乎沒有“投決”“風險計量”和“監測”等說法。1996年中國證監會出臺《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管理辦法》。
(2)第二階段(2005~2012年)
①綜合治理推動行業完善治理結構和內控體系,延伸風險管理的范圍,提高合規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管控能力。
②通過風控指標、監督管理等方面的監管制度,確立了證券公司風險容忍度和主要業務的風控措施。
③業務創新推動行業探索信用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豐富風險管理體系。
④壓力測試作為風險評估的補充已經得到廣泛應用。
(3)第三階段(2013年至今)
①《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規范》引導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質的飛躍。
②行業自律組織引導行業建立針對重要風險類型的管理方法和機制。
③監管部門和自律組織針對風險管理薄弱業務出臺的風險管理制度,使行業進一步夯實風險管理能力。
聲譽風險的來源和管理原則(★)
(1)來源
①戰略規劃或調整、股權結構變動、內部組織機構調整或核心人員變動;
②業務投資活動及產品、服務的設計、提供或推介;
③內部控制設計、執行及系統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大經營損失事件;
④司法性事件及監管調查、處罰;
⑤新聞媒體的不實報道或網絡不實言論;
⑥股東、關聯方或其他利益相關方發生聲譽事件傳導至證券公司;
⑦客戶投訴及其涉及證券公司的不當言論或行為;
⑧工作人員出現不當言論或行為,違反廉潔規定、職業道德、業務規范、行規行約等相關行為;
⑨他人仿冒公司名稱、商標、網址等侵權或誤導公眾行為;
(其他可能引發公司聲譽風險的重要因素)
(2)管理原則
①全程全員原則;
②預防第一原則;
③審慎管理原則;
④快速響應原則
聲譽風險的管理方法(★★)
①事前識別與評估;
②應急機制;
③媒體溝通和信息披露;
④輿情監測分析。
證券公司流動性風險的衡量指標(★★)
(1)機構層面
資產負債結構指標 |
①流動比率: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②速動比率:速動比率=速動資產/負債=(流動資產-存貨)/負債 ③凈穩定資金率:凈穩定資金率=可用穩定資金/所需穩定資金×100% |
現金流量匹配指標 |
①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優質流動性資產/未來30天現金凈流出量×100% ②流動性指數:資產被迫折價變現時的價格和資產在正常市場條件下變現的價格的比率 ③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比率=經營獲得現金流量凈額/流動負債 |
(2)市場層面
①買賣價差法。做市商愿意買入和賣出一項金融工具的價格之差。
②換手率。換手率=指定交易期間成交量/截至該交易期間金融資產的可交易總量。
③沖擊成本。指在交易中需要迅速而且大規模地買進或者賣出證券,不能按照預定價位成交而多支付的成本。
流動性風險測算模型(★)
(1)現金流量分析模型:主要通過分析證券公司的現金凈流量來反映證券公司獲取現金、清償債務以及投資和籌資等活動的能力。
(2)流動性調整的VaR:在傳統VaR模型的基礎上,通過不同的方式將流動性風險融入模型中。
信用風險的概念、內涵和構成要素(★★★)
(1)概念和內涵
①傳統: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按期還本付息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風險。
②現在:公司融資類客戶、交易對手或公司持有證券的發行人在無法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或者相關信用質量發生惡化情況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2)構成要素: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違約時的風險暴露。
傳統信用風險評估和現代信用風險經典量化模型的基本方法和理念(★★)
(1)傳統信用風險評估:專家系統5Cs、信用打分模型。
(2)內部評級
金融機構內部通過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的綜合分析,對其自身的交易對手、債務人或交易項目自身用一個高度簡化的等級符號來反映被評級對象的風險特征。
(3)證券公司內部評級及管理
①建立內部評級體系,內部評級體系應能夠有效識別信用風險,具備風險區分能力;
②制定內部評級管理制度,明確內部評級操作流程,確保內部評級體系持續有效運作;
③建立于自身業務復雜程度和風險指標體系相適應的內部評級管理工具、方法和標準;
④證券收集和使用評級信息,對收集的資料信息進行評估和歸檔,以保證其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
⑤業務存續期內,證券公司應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情況,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內部評級更新,持續關注相關主體的信用變化。
信用風險經典量化模型:CreditMetrics模型; 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KMV模型。
風險管理的流程(★)
(1)風險的識別:感知風險、分析風險。
(2)風險的衡量:敏感性分析法、波動性分析法、壓力測試。
(3)風險的應對:風險偏好管理、風險限額、風險定價與撥備、風險緩釋以及應急計劃。
(4)風險的監測、預警與報告:風險管理部作為風險監測的部門,負責構建公司的風險監測體系。包括:建立健全風險監測制度,設計風險監測指標,搭建風險監測系統,對公司范圍內各項業務與風險管理活動中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并處理、報告監測結果,督導專管部門的風險監測工作。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書面付款保證承諾,銀行將憑受益人提交的與保函條款相符的書面索賠履行擔保支付或賠償責任。
保函分類 |
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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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類 |
借款保函 |
擔保借款人(申請人)向貸款人(受益人)按貸款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 |
授信額度保函 |
擔保申請授信額度和在授信額度項下的償還義務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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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保付保函 |
為企業債券本息的償還或可轉債提供的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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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保函 |
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租金支付提供的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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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付款保函 |
為延期支付的貨款及其利息提供的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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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融資類 |
投標保函 |
用于公開招標的工程承包和物資采購合同項下,根據標書要求的擔保 |
預付款保函 |
申請人一旦違約,銀行承擔向受益人返還預付款的保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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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函 |
對保函申請人誠信、善意、及時履行基礎交易中約定義務的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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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保函 |
為進出口物品繳納關稅提供的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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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付款保函 |
保證申請人因購買商品、技術、專利或勞動合同項下的付款責任而出具的類同信用證性質的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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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租賃保函 |
對經營租賃合同項下的租金支付提供的擔保 |
要素 |
具體內容 |
定義 |
備用信用證是開證行應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為信用證的受益人而開具的一種特殊信用證,以保證在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義務或破產的情況下,由開證行向受益人及時支付本利。 |
實質 |
銀行對借款人的一種擔保行為。 |
特征 |
是在備用信用證業務關系中,開證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即只有借款人發生意外才會發生資金的墊付。(一般信用證業務中,銀行承擔第一付款責任) |
分類 |
• 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保護開證行的利益) • 不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使受益人有了可靠的收款保證) |
•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貨幣管理
•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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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 |
• 主體:特殊主體,為年滿16周歲,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 客體: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一是購買假幣;二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假幣換取貨幣,即利用職務上管理金庫、出納現金、吸收付出存款等便利條件,將假幣調換成真幣。 |
刑罰 |
• 3-10年;2-20萬元 • 數額巨大:10年以上或無期;2-20萬元或沒收財產 • 情節較輕:3年以下或拘役;1-10萬元 |
• 持有、使用假幣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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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為年滿十六周歲,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 客體: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持有、使用偽造的貨幣,數額較大的行為。 |
刑罰 |
• 數額較大:3年以下或拘役;1-10萬元 • 數額巨大:3-10年;2-20萬元 • 數額特別巨大:10以上;5-50萬元或沒收財產 |
•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壞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管理類犯罪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 客體:國家的銀行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對象資金的目的 • 客觀:非法吸收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
刑罰 |
• 3年以下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 數額巨大:3-10年;并處罰金 • 數額特別巨大:10年以上,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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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轉貸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 客體:國家對貸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并將該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
刑罰 |
• 數額較大:3年或拘役;1-5倍罰金; • 數額巨大:3-7年;1-5倍罰金 • 單位犯本罪,單位判處罰金,直接責任人員3年以下或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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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發放貸款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特殊主體,即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 客體:國家對貸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的行為。 |
刑罰 |
• 數額巨大:5年以下或拘役;1-10萬元 • 數額特別巨大:5年以上,2-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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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特殊主體,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 客體:國家對存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
刑罰 |
• 數額巨大:5年以下或拘役;2-20萬 • 數額特別巨大:5年以上,5-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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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 客體:國家對金融票證的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行為 |
刑罰 |
• 偽造、變造金融票據:3年以下或拘役;2-20萬;嚴重5-10年,5-50萬;特別嚴重10年以上或無期;5-50萬 • 妨害信用卡管理:3年以下或拘役,1-10萬;數量巨大,3-10年,2-20萬 • 偽造、變造國庫券:數額較大,3年以下或拘役;2-20萬;數額巨大,3-10年,5-50萬;特別巨大,10年以上或無期,5-50萬或沒收財產 • 偽造、變造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3年以下或拘役,1-10萬;數額巨大,3-10年,2-2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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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特殊主體,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 客體:國家對金融票證的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行為 |
刑罰 |
• 情節嚴重:5年以下或拘役;特別嚴重: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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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 • 客體: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以欺騙于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 |
刑罰 |
• 最高法定刑僅為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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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特殊主體,即為“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個人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 客體: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觀:故意 • 客觀:為行為主體實施了“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的行為 |
刑罰 |
• 屬于結果犯,必須“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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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錢罪 |
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 • 客體: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觀:明知、故意 • 客觀: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戶,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跨境轉移資產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 |
刑罰 |
• 5年或拘役,沒收收益并處罰金;情節嚴重,5-10年,并處罰金 •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人員,依據上述處罰 |
• 信用卡詐騙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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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僅為自然人,單位不構成本罪 • 客體: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有關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同時侵犯了銀行以及信用卡的有關關系人的公私財產 • 主觀:故意,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 客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
刑罰 |
• 數額較大:5年以下或拘役;2-20萬元; • 數額巨大:5-10年,5-50萬; • 數額特別巨大:10年以上或無期,5-50萬或沒收財產 |
• 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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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 |
• 主體: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 客體:金融票據,僅指匯票、本票和支票。/金融憑證,僅指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及銀行存單 • 主觀:故意,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 客觀:(1) 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 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3) 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4) 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5) 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 |
刑罰 |
• 數額較大的,5年以下或拘役,2-20萬; • 數額巨大:5-10年,5-50萬; • 數額特別巨大:10年以上或無期,5-50萬元或沒收財產 |
1.國有企業:指企業經營管理的資產歸國家或代表國家行使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所有的企業,又稱“全民所有制企業”,即企業生產資料歸社會全體勞動人民所占有。
2.集體所有制企業:指有組織的勞動群眾集體投資興辦的社會化程度相對較低的公有制企業。
特點:
國有企業 |
集體所有制企業 |
①國家擁有企業資產所有權,企業具有法人財產權,并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
①生產資料歸企業從屬單位的集體所有; |
②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進行商品生產與經營,實現資產的保值與增值; |
②企業規模相對較小,對市場經濟的適應性較強; ④能較好地適應地方需要,有利于利用資源、擴大勞動就業和增加國家財政及個人收入 |
③行政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企業主要領導人由上級任免或招聘; |
③企業一般實行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報酬與經營效益掛鉤,能更好地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 |
④企業領導體制或經營方式發生變化時,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
3.股份制企業 :是通過股東投資對生產經營要素實行社會占有與聯合使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按投資人股份額參與企業管理和分配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4.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特點:
股份制企業 |
民營企業 |
①企業資產所有權歸出資者所有,股東按其持有股份的類別和份額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 |
①資產屬私人所有; |
②企業具有法人資格,依法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
②企業領導人多數由投資者個人承擔并從事經營管理工作; |
③股東以其股份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企業法人按照其法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
|
④股份制企業可以廣泛地從社會上籌集資金,并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本收益和降低出資者的投資風險 |
③企業規模相對較小,企業組織機構簡單,經營范圍廣泛。 |
分類依據 |
類型 |
按企業投資主體 |
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 |
按企業產權的組織形式 |
單個業主制企業、合伙制企業、公司制企業 |
按實體的集約程度 |
單一企業、多元企業、經濟聯合體、企業集團 |
按企業從屬的行業 |
工業企業、商業企業、金融企業、其他類型企業 |
按企業規模 |
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
按生產要素密集程度 |
勞動密集型企業、資金密集型企業、技術密集型企業 |
1.企業要素:一切直接或間接地為企業經濟活動所需要并能構成生產經營資源的,具有一定開發性、利用性、選擇性的天然或人造資源。
2、企業要素的構成
企業要素是各種資源的“集合”:包括人力、物力、財力、信息、技術、知識、時間、空間、市場、客戶、環境、管理12項內容。
①人力:生產力的推動者、社會財富的創造者。
②物力:企業活動的物資、設備等企業發展的物質基礎。
③財力:企業資產的貨幣表現。
④信息:企業經營管理的決策依據。
⑤技術:人類積累并體現出來的經驗、技巧。
⑥知識:人們實踐中對客觀規律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
⑦時間:物質存在的形式,物質運動變化的持續性、順序性的表現。
⑧空間:物質存在的形式,物質存在的廣延性、伸張性的表現。
⑨市場:實現價值的場所,獲取資源的媒介。
⑩客戶:產品或服務的接受者,企業利潤的提供者。
?環境:影響人或事物生存發展的因素。
?管理:對企業各種資源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控制、決策的過程。
(一)企業的概念
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如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依法從事生產、流通和服務等經濟活動,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1)企業必須擁有一定的資源。這是企業能夠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為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基本物質條件。資源包括資本、土地、勞動力、信息和技術等。
(2)企業是獨立的經濟實體。以追求經濟利益、獲取利潤為目的。
(3)企業是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完整的經濟組織。
(4)企業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節約資源等。
(5)企業是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相應民事義務,能以法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正式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
2.有專門的名稱、固定的場所和組織章程;
3.具有獨立的資產,實行獨立的核算;
4.能獨立對外開展經營活動。
(二)企業的構成要素
1.企業要素:一切直接或間接地為企業經濟活動所需要并能構成生產經營資源的,具有一定開發性、利用性、選擇性的天然或人造資源。
2、企業要素的構成
企業要素是各種資源的“集合”:包括人力、物力、財力、信息、技術、知識、時間、空間、市場、客戶、環境、管理12項內容。
①人力:生產力的推動者、社會財富的創造者。
②物力:企業活動的物資、設備等企業發展的物質基礎。
③財力:企業資產的貨幣表現。
④信息:企業經營管理的決策依據。
⑤技術:人類積累并體現出來的經驗、技巧。
⑥知識:人們實踐中對客觀規律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
⑦時間:物質存在的形式,物質運動變化的持續性、順序性的表現。
⑧空間:物質存在的形式,物質存在的廣延性、伸張性的表現。
⑨市場:實現價值的場所,獲取資源的媒介。
⑩客戶:產品或服務的接受者,企業利潤的提供者。
?環境:影響人或事物生存發展的因素。
?管理:對企業各種資源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控制、決策的過程。
1、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和適用范圍
(1)公示催告程序:指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關系人在一定期間內申報權利;若逾期無利害關系人申報票據權利,則依法作出除權判決的程序。
(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示催告程序適用范圍包括:
①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
②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如《公司法》規定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依照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
2、申請公示催告的條件
①申請人是享有申請權的票據持有人,即指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②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③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公示催告程序由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3、審查與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請后,應當立即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通知予以受理,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7日內裁定駁回申請。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4、公告與權利申報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在3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日不得早于票據付款日后15日。公告應當在有關報紙或者其他媒體上刊登,并于同日公布于人民法院公告欄內。人民法院所在地有證券交易所的,還應當同日在該交易所公布。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
5、除權判決: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票據無效的判決。
在申報權利的期間無人申報權利,或者申報被駁回的,申請人應當自公示催告期間屆滿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判決公告之日起,公示催告申請人有權依據判決向付款人請求付款。逾期不申請判決的,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1、執行申請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權利義務主體明確;②給付內容明確。
2、執行措施: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時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
3、執行中止:指在執行過程中,因某種特殊情況而暫停執行程序,待該種情況消除后再回復執行程序的制度。
4、執行終結:指在執行過程中,發生某些情形,執行程序無法或沒有必要繼續進行,從而結束執行程序的制度。
①獎勵權:也稱“承諾策略”,指渠道成員(影響者)承諾而且能夠對其他遵守其要求的渠道成員(受影響者)給予獎勵。
②強迫權:指渠道中的影響者能對受影響者施加懲罰的能力。
【注】“賞罰分明”是指對獎勵權與強迫權的運用。
③法定權:指受影響者認識到影響者有明確的權力對其施加影響,并由交易合同或契約式垂直分銷體系形成的明確的權力。
④認同權:也稱“參照權”,是指當一個渠道成員在使用另一個渠道成員的品牌或者從事對對方有利的活動時,它對另一方成員所產生的影響,
⑤專長權:指受影響的渠道成員認為,影響者具備其所不具備的某種特殊知識或有用的專長。
⑥信息權:指渠道成員提供某類信息的能力。
渠道成員管理
渠道成員 |
內容 |
|
選擇 |
企業一般會從經營時間的長短、成長情況、清償能力、合作態度、經營相關商品的情況、推銷人員的素質、店鋪的位置等方面評估、選擇渠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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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 |
溝通激勵 |
(1)提供產品、技術動態信息 (2)公關宴請 (3)交流市場信息 (4)讓經銷商發泄不滿 |
業務激勵 |
(1)傭金總額動態管理 (2)靈活確定傭金比例 (3)安排經銷商會議。 (4)合作制訂經營計劃。 |
|
扶持激勵 |
(1)實施優惠促銷 (2)提供廣告津貼 (3)培訓銷售人員 (4)融資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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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和調整 |
評估指標:銷售配額完成情況、平均存貨水平、向顧客交貨時間、對損壞和遺失商品的處理、與本企業促銷和培訓計劃合作情況等。 |
消費品分銷渠道的構建
1、消費品及分類
類型 |
概念及舉例 |
便利品 |
指消費者購買頻繁,不愿花時間和精力去比較品牌、價格,希望隨時隨地能買到的產品。 ①日用品:指那些價格低,經常使用和購買的產品,如:食鹽、方便面、洗滌用品、飲料等。 ②沖動購買品:指消費者在視覺、嗅覺、聽覺等感覺器官受到刺激的情況下所購買的產品,如:玩具、水果等。 ③應急物品:指消費者在緊急需要的情況下所購買的產品或服務,如:急診藥品、應急的雨傘等。 |
選購品 |
指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款式、耐用性等進行比較之后才會購買的產品,如:家用電器、服裝、美容美發產品等。 |
特殊品 |
指具備獨有特征和(或)品牌標志的產品,對這些產品,購買者原意付出特殊的購買努力。 如:特殊品牌和式樣的汽車、服裝等。 |
非渴求品 |
指那些消費者不知道或雖然知道但一般情況下不會主動購買的產品。 如:人壽保險;工藝類陶瓷;百科全書;剛上市的,消費者從未了解的新產品等。 |
2、常見的消費品分銷渠道模式
廠家直供模式 |
指生產廠家直接將商品供應給終端渠道進行銷售的渠道模式。 ①優點:渠道短,信息反應快,服務及時,價格穩定,促銷到位,易于控制。 ②缺點:受交通因素影響大,設立過程容易出現銷售盲區,管理成本高。 |
多家代理(經銷)模式 |
多家代理(經銷)模式:指生產廠家在建立渠道時選擇多家代理商(經銷商),通過建立龐大的銷售網絡實現分銷目標。 ①優點:分銷渠道市場覆蓋面廣,市場滲透力強,各級渠道成員職責分明。 ②缺點:渠道環節多,管理困難,容易產生竄貨和價格混亂的問題。 |
獨家經銷(代理)模式 |
指生產廠家在一定時期內,在某個地區只選擇一家經銷商(代理商),由該經銷商(代理商)建立分銷渠道系統的模式。 ①優點:生產廠家容易與中間商達成共識,最大限度地調動中間商的積極性,市場價格比較穩定。 ②缺點:商品銷售權完全交給中間商,生產廠家在渠道控制方面存在風險。 |
平臺式銷售模式 |
指生產廠家以商品的分裝廠為核心,由分裝廠建立經營部,負責向各個零售終端供應商品。 ①優點:責任區域明確;服務半徑小,送貨及時、服務周到;網絡穩定;受竄貨影響較小。 ②缺點:受區域市場條件限制強,必須經過廠家直達送貨,需要較多人員管理配合。 |
1、工業品市場及其特點
工業品:指購買者以社會再生產為目的而購買的產品。
工業品市場的特點:
(1)需求的派生性;
(2)需求彈性??;
(3)專業采購;
(4)一次購買量大;
(5)顧客集中穩定。
2、工業品分銷渠道設計
工業品分銷渠道以具有服務功能的短渠道為主,實踐中,企業工業品分銷渠道主要以直銷為主,并在主要銷售點設立網點,也可以利用代理商建立銷售點或者利用批發商進行銷售。
服務產品分銷渠道的構建
服務產品 |
內容 |
特征 |
①無形性;②不可分離性;③差異性;④不可儲存性;⑤所有權的不可轉讓性。 |
分類 |
(1)針對“人”的服務 : ①人體處理服務(人必須在場):屬于顧客高卷入的服務,如航空、理發、外科手術、健身、旅游等。 ②思想意識服務(腦刺激處理):服務過程中顧客意識必須在場,現場或遠程均可,如廣播、教學、電視服務、廣告、管理咨詢、音樂會等。 (2)針對“物”的服務 : ①物體處理服務(物體必須在場):服務過程中對象必須在場,顧客本人不必在場,如貨運、干洗、家電維修等。 ②針對無形資產的服務(信息處理):不一定要求顧客直接參與,服務在現場或異地均可提供,如財產保險、理財服務、數據傳輸、司法服務、會計審計等。 |
分銷渠道模式 |
(1)直接分銷模式:采用該模式的根本原因在于服務產品的不可分離性,如:醫療機構、會計師事務所 (2)中介機構組建的分銷渠道類型: ②經紀人:保險經紀人 ③批發商:大批量方式提供服務的中間商 ④零售商:商業零售商、照相館、干洗店 |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2)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繳費辦法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辦法是:基本醫療保險費出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
(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規定
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
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 10% 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
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①在籌資標準方面
②在資金使用方面
③在服務管理方面
1.結婚的規定
(1)結婚的必備條件:①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②必須達到法定婚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③必須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則。
(2)結婚的禁止條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登記機關登記。程序:申請——審查——登記。
(4)婚姻無效::①違反一夫一妻制的;②當事人為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③未到法定婚齡的。
(5)可撤銷婚姻:①脅迫的可撤銷婚姻;②隱瞞重大疾病的可撤銷婚姻。
2.家庭關系的規定
(1)夫妻關系。①夫妻人身關系。②夫妻財產關系。
(2)父母子女關系。①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②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③成年子女對父母有瞻養扶助的義務。④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3)其他家庭成員間的關系。①祖孫關系。②兄弟姐妹關系。
3.離婚的規定
(1)登記離婚
1)登記離婚需具備兩個條件:①雙方自愿離婚。②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2)登記離婚的程序:申請——審查——登記。
(2)訴訟離婚
1)訴訟離婚的法定標準: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店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2)訴訟離婚的程序:調解——判決
3)訴訟離婚的兩項特別規定:①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②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3)離婚救濟制度
離婚經濟幫助制度:是指在離婚時一方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準處于生活閑難境地的,由另一方從其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的制度。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老年人獲得家庭贍養與撫養的權利
(1)家庭贍養。贍養內容包括:①護理②照料③安排住房④耕種承包地⑤精神慰藉⑥瞻養協議
(2)撫養與監護。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義務。
(3)不得侵犯老年人婚姻自由、繼承權等合法權益。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權;不得侵犯老年人對個人財產享有的權利;不得侵犯老年人繼承權和接受贈與的權利。
2、老年人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
(1)社會保險,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
(2)護理保障,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3)社會救助,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4)社會福利,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5)社會扶養,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3、老年人獲得社會服務的權利
(1)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
(2)依法興辦養老機構。
(3)健全養老服務相關制度。
(4)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
(5)加強老年醫療衛生服務。
(6)發展老齡產業。
4、老年人獲得社會優待的權利
(1)社會服務優待
(2)法律服務優待
(3)醫療服務優待
(4)公共服務優待
5、獲得宜居環境的權利
(1)制定宜居環境建設標準。
(2)推動宜居社區建設。
6、參與社會發展的權利
(1)老年人可以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2)老年人有權提出老年人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鼓勵老年人自愿和量力從事社會活動。
(4)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
(5)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
7、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障方式
(1)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以及居民委員會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問卷調查
(1)問卷類型
①自填問卷:在收集資料時由被調查者填寫問卷。
②訪問問卷:在收集資料時由訪問員向被調查者提問并記錄其回答,適合于被調查文化水平不高、調查問題較復雜的情況,由參與者自行填答。
(2)問卷結構
①標題:標題即問卷名稱,標題位于問卷的第一行居中位置,讓被調查者準確理解調查內容和目的。
②封面信:封面信是研究者致被調查者的短信,旨在說明研究者身份、研究的目的和內容、對象選擇方法、保密原則,并且要素明確,語言精練。
③指導語:指導語主要說明問題細節及回答要求,有不同形式。研究者應該根據研究目標、問卷特性等予以綜合考慮。
④問卷和答案:問題是問卷的核心所在,有態度、行為和狀態三種類型。態度說明對某個議題的看法;行為代表實際行動。狀況;狀態涉及人口社會特征、個人經歷及其他信息。根據答案特征,問卷又可以采用開放式問題和封閉式問題。
⑤編碼:編碼就是給每個問題及答案予以,某個字母或數字作為其代碼。
⑥其他:問卷還包括問卷編號、被訪人聯系電話、訪問員簽名、訪問時間、結束感謝語等。
(3)問卷設計
①原則:問卷要有信度與效度和考慮研究目的或研究類型
②步驟:進行探索性工作、設計問卷初稿、使用和修改、定稿和印刷
③問題和答案是問卷設計的核心:關注問題特性、注意語言表達、數量時間適當、問題按序排列
④問卷和答案的設計需要注意多方面細節
(4)評價
優點:問卷采用匿名訪問,有利于獲得真實信息;收集較多人資料利于中和個別人的極端回答;收集數據的內容、時間、各市基本統一,從而資料處理相對容易便于比較分析;在同一時段訪問眾多對象則節省不少資源。
缺點:問卷調查要求調查員有較好的素質,在大規模研究中難達到;問卷調查要求被研究者有一定文化,對地域、職業等有一定要求;某些類型問卷調查中調查員無法當面知道和記錄,填答質量可能難以保證。